导航: 招生考试网 >> 艺术体育联考 >> 艺术特长生 >> 文章正文
 
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2009年招生简章
整理自:电子科技大学 2008-12-5 11:33:02

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09年我校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1.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符合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2.招生省份:理科面向全国招生,文科仅面向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河南、河北、辽宁、山东八个省份招生。

二、招生测试项目及要求

  1.舞蹈类:男生身高在173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2cm以上;协调性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反应灵敏,有较强的学习舞蹈的能力。

  2.声乐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有较好的声乐训练基础。

  3.管弦乐类:圆号、大号、小号、玛琳巴、大管、英国管、单簧管、双簧管、长笛、短笛、五线谱制作、竖琴、低音提琴、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定音鼓。

  4.民乐类:二胡、扬琴(兼打击乐)、古筝(兼大阮)、竹笛、唢呐。

  5.键盘类:钢琴、手风琴。

  6.电声乐器类:电贝司、电吉它、键盘手(合成器)、架子鼓。

  7.主持、表演类:男175cm以上,女163cm以上。

  以上七类项目可以兼报。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0日

  2.报名方式

  登陆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阅读《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下载《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

  本科招生网网址:
  教育网:www.zs.uestc.edu.cn
  电  信:www.uestczs.net
  原网通:www1.uestczs.net

  考生可以用特快专递邮寄书面申请材料,邮寄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文化艺术教育中心,邮政编码:610054。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料”。截止日期:2008年12月30日,以寄达日期为准。申请材料不再退还,请留好备份。

  考生也可直接到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文化艺术教育中心(主楼东111室)报名并交报名表。

  我校接受中学集体报名。外省考生可在测试当天现场报名。

四、测试安排

  1.测试日程

  (1)2009年1月3日,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2)2009年1月7日,公布测试成绩及预录名单:考生领取测试等级证书;取得预录资格的学生与学校签订协议书(领取证书及签约时,学生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2.测试须知

  (1) 考生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

  (2) 测试前考生须交纳测试费:150元/类;

  (3) 交两张两寸照片,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到相关考区候考;

  (4) 测试时,考生只需报顺序号,不得自报姓名、考号,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5) 管弦乐考生测试时不得与考官见面,须用幕布相隔。

五、测试内容及要求

  1.测试内容

  (1) 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视唱练耳(简谱、五线谱两升两降以内);

  (2) 舞蹈类:自选舞蹈一个,基本功,摹仿;

  (3) 管弦乐、键盘、民乐类:自选曲目一首,视奏一段,即兴配奏(限键盘);

  (4) 主持、表演类:自备诗朗诵或小品表演一个(表演类必备),摹仿。

  (5)电声乐器类:自选乐曲一首,视奏。

  2.测试要求

  (1)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带、道具等物品,我校只提供低音提琴、竖琴、小军鼓和定音鼓;

  (2)管乐类、弦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3)声乐、民乐类如需使用伴奏,自带伴奏;

  (4)主持、表演类自带服装、道具。

六、录取办法

  1. 根据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我校将在取得《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等级证书》一等的考生中,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给予其2009年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并签订协议。

  2.取得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3.取得预录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对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当以上内容与教育部200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相关规定有冲突时,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七、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特长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3200658 (兼传真)
  通信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文化艺术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610054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4号
  学校网址:www.uestc.edu.cn

九、本招生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8年12月5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8年王氏优秀特困生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2008年杜玉如师范教育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2008年雷大贞医学教育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2008年江西省高校教学团队名单
    ·2008年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名单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2009年高考保送生高校名单
    ·2009年高考自主招生高校名单
    ·香港澳门高校名单网址
    ·全国各省独立学院名单网址
    ·全国各省本科院校名单网址
    ·全国各省军事院校名单网址
    ·全国各省专科院校名单网址
    ·全国各地中高考招生办网站
    ·青海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湖北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浙江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云南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辽宁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陕西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吉林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福建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山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江苏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广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河北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重庆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天津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上海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北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
    ·第三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哲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医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文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文化素质教育课程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农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历史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理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经济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教育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管理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工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法学本科
    ·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第三批)
    ·军队院校(含武警)国家精品课程(2008年
    ·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2008年)
    ·2008年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
    ·2008年本科国家精品课程
    ·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青海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甘肃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陕西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云南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贵州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四川省独立学院名单
    ·重庆市独立学院
    ·海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
    ·广东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湖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湖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河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山东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江西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福建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安徽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浙江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江苏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上海市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吉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辽宁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内蒙古自治区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山西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河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天津市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北京市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